一、
接到报案后如何处置?
接到报案后处置流程:
1.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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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3.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4.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5.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上述案件的处理结果均应当通知控告人(被害人)。
二、报案后销案有没有案底
报案后销案没有案底,具体如下:
1.撤案即说明法院并未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审判,未作出有罪判决,因此不会有案底。
2.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找法网提醒您,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3.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任何单位不能认定他人有罪。
三、刑事案件立案多久结案
刑事案件立案后具体的结案时间没有规定。刑事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流程涉及到的程序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确定。但对审判时间有规定,正常情况下是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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