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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9号开始就实施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
三孩产假规定:
2021年9月13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通知,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条例》)、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政策修改和实施前的过渡期间,三孩生育登记业务和生育假期执行方案进行明确。
关于生育假期问题,通知规定,广东省现阶段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新修改的《条例》实施前,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定为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提供生育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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