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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5月8日13时许,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接110报警称,在羊山大道某酒店大堂发生一起治安警情,公安民警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经查,杨某(男,55岁)、时某(男,41岁)因对某活动举办方人员叶某(男,48岁)回应态度不满,在该酒店大堂公然辱骂、恐吓叶某、袁某某(男,43岁,活动受邀人)等人,强行阻拦现场人员手机拍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事发后,杨某、时某向活动举办方相关工作人员道歉。因袁某某称需要赶航班,未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配合调查,5月9日,时某通过视频向袁某某道歉。

目前,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存在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杨某、时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经调查,现场未发生“堵门口”“拆展台”等过激行为,双方无人受伤。网传“打私人电话报警”等言论不实。警方呼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处置案事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请广大网民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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