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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主犯被执行死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你逃到哪里,中国警方都会把你揪出来,让法律来惩戒你!!虽然你只是一时占据上风,殊不知你已经把一辈子都赔进去了!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5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0年7月9日,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离开南京居住的小区后失联。7月13日,李某月的男友洪峤曾陪李的父亲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声称李某月“偷走了他5万块钱”。经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峤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0年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峤、张晨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泽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遗体。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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