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数字政府门户平台建设,将传统电子政务应用“云、网、端”化,形成规模化流量入口和数据支撑服务,推动公共服务改善、营商环境优化、社会治理改革和行政效能提升,目前该公司正在申请上市。

大汉软件的创始人、董事长为金震宇,招股书披露其此前于1996年9月至2000年8月期间任南京汉合实业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在大汉软件于2000年注册成立时,南京汉合实业有限公司是大汉软件的发起股东、持股比例为90%,但是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南京汉合实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1997年7月。

在此背景下,金震宇怎么可能在1996年9月就开始担任该公司的信息技术部经理?对此大汉软件并未直接回应记者采访,仅表示:“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与此类似的情形还有大汉软件的核心技术人员、资深部门经理李杰,招股书披露其此前于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任南京马普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但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这家公司注册成立于2009年4月,也与公开信息存在矛盾。

不仅如此,根据招股书第36页披露,2004年1月15日,大汉软件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00万元全部由金震宇以其拥有的“大汉政务通系统V2.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出资认购。用于增资的“大汉政务通系统V2.0”于2003年12月经江苏纵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807万元。此次增资并不符合当时的《公司法》之出资形式规定,因此在2017年4月金震宇向大汉有限投入资金800万元用于置换其于2004年出资的无形资产。

但据公开资料显示,“江苏纵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2日,也即这家会计师事务所在刚成立后一个月,便为大汉软件出局了大额资产评估报告,这是否正常?不仅如此,根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99页披露:“2003年12月19日,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鼎信评报字[2003]第246号《金震宇先生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金震宇拥有的委托评估资产“大汉政务通系统 V2.0”截至评估基准日2003年12月10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值为807万元。”

也即在招股书中披露的2003年针对800万元软件出资评估的是机构是“江苏纵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而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的此次评估机构则为“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大汉软件在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无形资产出资共有两家机构,鼎信出具评估报告,纵横会计师根据鼎信评估报告进行了验资,引用了鼎信认定的评估值”。

但是从公司发布的招股书披露显示:“2003年12月经江苏纵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807万元”,这与该公司回复记者采访时提到的“纵横会计师根据鼎信评估报告进行了验资”并不一致。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93页披露,2009年4月,金震宇将其所持有大汉有限5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10万元)转让给汉合实业,对应的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为 14 万元,系冲抵金震宇因历史出资而对汉合实业负有14万元债务。对此,监管部门问询到:“关于 2009年4月转让定价低于对应的出资额的合理性,是否涉及股份代持还原”。

对此,大汉软件在招股书中解释为:“在大汉有限的发展过程中,汉合实业作为股东对大汉有限提供过较大帮助和支持,同时考虑金震宇于2004年2月以其拥有的无形资产向大汉有限增资比例较高等因素,金震宇与汉合实业均自愿同意对持有大汉有限的股权比例进行调整,由于其时金震宇欠汉合实业14万元款项,为冲抵该款项”。其中特别提到了一句“金震宇于2004年2月以其拥有的无形资产向大汉有限增资比例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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