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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念佛机具有“大师加持”“消灾解难”等功效,再冒充寺庙法师身份在网站上虚假算命,高价推销佛事用品,一犯罪集团利用不法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307069元,被害人高达287人。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一起诈骗案。

2018年1月开始,郭某及妻子任某(已判决)打着厦门某网络传媒国学事业部的幌子,雇佣祝某、林某、陈某、张某及邓某等人(另案处理),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诈骗活动,形成了以郭某、任某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其中,郭某负责组织、策划、指挥诈骗活动,任某则协助配合他,其余成员均可以从诈骗所得中提取相应抽成作为“工资”。

该犯罪集团利用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念佛机等产品经“大师加持”,具有“消灾解难”等功效,集团成员利用微信号冒充寺庙“净玄法师”“妙善法师”等身份,通过在网站上虚假算命谎称他人有灾祸,虚假宣传佛事用品经过“大师开光加持”,可以消灾转运等,进而高价推销低价网购的念佛机等佛事用品,还虚构善款用于寺庙整修、助印经书、弘扬佛法等用途,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307069元。截至一审判决前,已查实被害人287人。

2019年7月5日,郭某、祝某、林某、陈某等四名被告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郭某、祝某、林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法骗取不特定他人的财物,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是共同犯罪。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祝某、林某、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八千元不等。

记者:谭心怡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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